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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内地访客赴港购险保费同比大涨2686.4%,产品打折、收益较高

  6月28日讯:近日,香港保监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跨境客流恢复正常释放了压抑多时的保险需求,加上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内地访客购买香港保单共计3.45万份,新造业务保费为96亿港元,同比上升2686.4%,占个人业务总额的20.5%。整体水平恢复至疫情前的七成左右。

  哪种保险产品最受内地访客欢迎?按保单数计算,终身寿险的增长势头最猛,同比增长65倍;按保费计算,年金险、储蓄寿险增势亮眼,分别同比增长89倍、67倍。

  一位香港一线营销人员告诉《金融时报》记者,疫情恢复后,内地赴港购险游客明显增多,加之香港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折扣力度大的产品、年金险等产品收益率较高以及近期有消息称6月30日内地理财型保险产品将结束“3.5%时代”,导致了一季度内地访客购险保费大涨。

  产品受追捧

  香港保险一直都比较受内地访客追捧,究其原因,一是产品设计过硬。一方面,香港保险保障范围较广。如此前曾一度引起热议的“原位癌究竟可不可保”的问题,香港多数保险公司均可以对女性6种原位癌(乳房、子宫颈、子宫、卵巢、输卵管、阴道),男性2种原位癌(睾丸、前列腺)进行赔偿(投保额的20%)。另一方面,香港保险还具备无限次更改被保险人、货币自由互换、全球理赔、简易信托分配、代际传承等功能,可以为更多有个性化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便利。

  二是投资回报率较高。通常来看,香港主流分红险的整体预期收益率在7%左右,可投资全球市场的多元化资产配置,实现了更有竞争力的收益率。分红实现率是香港保险监管部门强制保险公司公布的指标,每一次分红都必须在保险公司的官网上公布,行业透明度的提升,有效限制了保险公司夸大分红的行为。此外,根据香港保监局更新的《承保长期保险业务(类别C业务除外)指引》,保险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除非已获保监局同意,须就2010年起发出的新分红保单和万用寿险保单,以及于报告期内仍有有效保单的相关产品系列,披露分红实现率或过往派息率。

  上述营销人员告诉记者,今年3、4月份的时候,香港储蓄型保险产品的折扣力度非常大,折扣总体上在10%到20%之间,预存保费甚至可以打七折,与以往最高5%的折扣相比,极大提升了产品的吸引力。

  警惕购险风险

  随着我国高净值人群的增加,香港成为境外资产配置的“桥头堡”。但值得注意的是,内地消费者赴港购买保险产品,面临着较为复杂的风险。

  从产品角度来看,香港保险产品和内地保险产品设计大不相同。汇率方面,香港保险大部分保单涵盖人民币、美元、英镑等多种世界主流货币,保单货币可自由转换。尽管这一特点可以满足部分消费者多币种配置的需求,但汇率风险如影随形。港元和美元直接挂钩,若美元持续贬值,将直接影响以港元结算的保单,一张保单的时间动辄十几年、几十年,应谨慎考虑相关风险。

  收益率方面,尽管香港保险收益率此前维持在较高水平,但收益率并不保证,不确定性和风险相对较大。与内地保单必须采取高、中、低档利益演示不同,香港保险保单红利演示并没有受限,大多数公司采用6%以上的高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然而,这并不代表消费者能获得的实际收益,实际收益随市场环境波动,消费者可能产生错误的期待。

  从投保、理赔、服务便利性来看,内地消费者购买香港保险相对较难。比如,保单现金价值取回、赔偿款项取回,保险公司只能存入内地消费者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在内地生活的投保人或受益人难以及时拿到资金。还有,在香港够买重疾险,仍在内地就医,消费者通常要到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才能获得赔偿,理赔手续更加麻烦。

  从政策角度来看,香港保险没有兜底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奠定了内地保险兜底机制的基础。根据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而香港保险公司并没有这些兜底政策。

  除此之外,由于内地法律对香港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保单纠纷,投保人只能通过香港的法律制度请求司法援助;香港保险遵循告知义务“最高诚信原则”等差异也不容忽视。

  加强合作互联

  不过,去年以来,关于香港保险与内地保险业加强交流、互联互通的一系列文件陆续发布,取长补短、合作共赢或许会成为接下来双方交流的重点。

  去年12月,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香港保险业的发展策略蓝图》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是香港以内循环“推广者”角色参与“双循环”策略的理想切入点,香港正争取于南沙和前海等地成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并将进一步研究实现连接内地与香港保险市场的可行模式,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和成熟完备的保险枢纽定位。

  此前,香港保监局已制订精简的规管制度,包括支持推动保险相连证券发行,为所有一般再保险业务、直接保险公司的特定一般保险业务以及特定保险经纪业务等提供税务宽减,鼓励内地企业集团在香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负责集团内部的风险识别和管理工作。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跨境保险业务;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完善跨境保险业务,加快在前海合作区等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保险服务中心的落地将极大提升内地居民赴香港购买保险的体验,更好地解决理赔后顾之忧。

  上述香港保险营销人员对香港与内地保险市场加强交流充满了期待:“保险是伴随香港本地居民一生的金融产品,本地居民保险意识较强,人均拥有四五张甚至更多张保单。相比之下,内地客户的保险需求还有极大的刺激和提升空间。我很期待保险服务中心落地,逐步打通内地和香港的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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