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
8月 14日讯: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4日发布消息,为高效助力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民众和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加大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力度,该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通知》表示,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灾情应对组织动员,启动灾备应急预案,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要合理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针对性,及时摸排在建项目、授信企业的受灾情况,主动联系受灾客户,提供精准服务。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要强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灾区交通、通讯、燃气电力、农田水利、排洪防涝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做好个人客户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受灾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发专项救灾信贷产品。
《通知》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引导保险资金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聚股通无关。聚股通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聚股通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聚股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聚股通”,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