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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保险有助个人养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衔接政策有望尽快出台

  8月15日讯: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回应网友关切,金融监管总局将尽快出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政策(下称“衔接政策”)。作为配套政策,衔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不过,业内专家认为,要解决个人养老金制度当前“叫好不叫座”的困局,制度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进行税前扣除。 我国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推进中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近期,有网民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我来说”栏目留言就反映,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群众购买的商业险未能并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导致目前每年多缴纳1.2万元养老保险,领取时还要多扣3%的税,建议有关部门加快两类养老保险衔接进度。

  记者在业内了解到,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而是涉及到数万名曾参与税延养老保险的投保人。截至目前,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约5万人。

  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已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当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以后,税延养老保险需要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由于两项业务在设计上有所差异,因此,监管部门需专门制定衔接政策。今年7月初,监管部门已就衔接政策在业内征求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昨日表示,正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制定衔接政策文件,明确业务操作、产品管理、信息报送等要求,并将按程序尽快发布,将督促行业妥善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记者在业内采访获悉,近两月来,监管部门多次召集保险公司沟通衔接政策,要求保险公司一定就衔接政策与税延养老保险投保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多家保险公司反馈,险企内部已经在梳理税延养老保险客户名单,相关沟通解释工作已经启动。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存税延养老保险投保人可分为两类:一类已进入养老年金领取阶段,这部分人群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继续领取养老金即可;一类未进入养老年金领取阶段,根据衔接政策征求意见稿,这部分投保人可将税延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保单,以实现税延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对接。

  不过,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也待增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披露,截至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4030万人。然而,尽管开户人数较多,真正进行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的人却不多,投资金额也相对不高。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建议财政税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在税收优惠、产品准入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具体包括:对个人养老金产品实施税收递延政策后,整体税率还可进一步降低;对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人群,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如何享受税收优惠还应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实行封闭运作,目前支取条件较为严格,可以研究是否允许参加人在一些特殊情境下(如罹患大病等)提前支取。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8月14日,个人养老金备案产品增加至671只。其中,保险类产品 39只、理财类产品18只、基金类产品149只、储蓄类产品46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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