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492)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代码 债券型长债成立时间为2019年09月27日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代码007492成立时间为2019年09月27日,属于债券型长债,基金管理人为上银基金基金托管人,基金经理人是陈芳菲成立来分红,目前成立以为每份累计0.03元(3次)管理费率,该基金属于债券型长债基金,目前管理费率为0.30%(每年)托管费率。
基金全称: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07492
发行日期:2019年09月27日
资产规模:20.87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份额规模:19.5418亿份(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经理人:陈芳菲成立来分红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基金经理人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3元(3次)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0.30%(每年)托管费率
托管费率:0.10%(每年)销售服务费率
最高认购费率:0.60%(前端)最高申购费率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金融债全价指数收益率×100%跟踪标的
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债券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金在各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久期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2)久期配置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运行趋势、经济周期、政策导向和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通过跟踪经济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收入、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指标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以此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
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以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决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3)久期调整策略本基金密切跟踪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研判利率在长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动态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以有效提高投资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适度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适度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3、动态收益增强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采取多种灵活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主要包括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等。
(1)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期限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息差策略是指通过不断正回购融资并持续买入债券的操作,只要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就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利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4、相对价值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重点关注一定利率区间范围内且符合设定久期区间、具有较高评级及较好流动性的个券,或存在定价偏误、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优质个券。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界定的政策性金融债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资产的投资,同时本基金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以及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聚股通无关。聚股通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聚股通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聚股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聚股通”,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