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238)平安养老2035(FOF)A基金代码 FOF成立时间为2019年05月20日
平安养老2035(FOF)A基金代码007238成立时间为2019年05月20日,属于FOF,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基金托管人,基金经理人是高莺成立来分红,目前成立以为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该基金属于FOF基金,目前管理费率为0.60%(每年)托管费率。
基金全称:平安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平安养老2035(FOF)A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07238
发行日期:2019年05月20日
资产规模:5.22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份额规模:3.9491亿份(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经理人:高莺成立来分红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基金经理人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0.60%(每年)托管费率
托管费率:0.15%(每年)销售服务费率
最高认购费率:0.80%(前端)最高申购费率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平安2035退休宝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5%跟踪标的
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在选择养老目标基金子基金(含香港互认基金)时,重点考察子基金风格特征稳定性、风险控制和合规运作情况,并对照业绩比较基准评价中长期收益、业绩波动和回撤的情况,首先挑选出符合养老目标基金投资规定、流动性强的适选基金;其次运用基金分析评价体系深入分析基金的中长期收益、业绩波动性、投资风格等指标,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备选基金;最后综合评价子基金及管理公司的运作合规性、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结合投研团队、投资理念和投资流程等方面来确定拟投子基金,进入投资备选库。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即在股混类基金、债券类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其次,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随着目标日期2035年的临近相应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根据中证平安2035退休宝指数对股混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比例逐步下降,而非权益类资产比例逐步上升。
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以适应投资者随着年龄增长或者剩余期限的减少而逐渐降低风险偏好的要求。
对于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主要是指以下的基金类型: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或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阶段性的资产配置如下表所示:年份 权益资产下 滑线权益资产占比年份 权益资产下滑线 权益资产占比2018 50.1% 35.1%—60.0%2030 30.4% 15.4%-40.4%2019 48.5% 33.5%—58.5%2031 28.6% 13.6%-38.6%2020 46.9% 31.9%—56.9%2032 27.7% 12.7%-37.7%2021 45.3% 30.3%-55.3% 2033 25.8% 10.8%-35.8%2022 43.5% 28.5%-53.5% 2034 24.8% 9.8%-34.8%2023 41.7% 26.7%-51.7% 2035 23.7% 8.7%-33.7%2024 40.5% 25.5%-50.5% 2036 22.6% 7.6%-32.6%2025 38.5% 23.5%-48.5% 2037 21.5% 6.5%-31.5%2026 37.2% 22.2%-47.2% 2038 20.2% 5.2%-30.2%2027 35.1% 20.1%-45.1% 2039 18.9% 3.9%-28.9%2028 33.6% 18.6%-43.6% 2040 18.9% 3.9%-28.9%2029 32.0% 17.0%-42.0% 2041及其后 17.5% 0-27.5%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
具体各年份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各年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占比,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对于所有股票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会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全面考量公司基本面,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
定量方面综合考虑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包括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ashflow-to-price)和销售收入/市值(S/P)等价值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收益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多种因素,精选流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基金品种的研究及评价标准在选择养老目标基金子基金(含香港互认基金)时,重点考察子基金风格特征稳定性、风险控制和合规运作情况,并对照业绩比较基准评价中长期收益、业绩波动和回撤的情况,且被投资子基金的主要筛选条件如下:(1)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2)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较低;(3)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老目标基金子基金(含香港互认基金)的筛选流程:子基金的筛选流程遵循如下步骤:首先挑选出符合养老目标基金投资规定、流动性强的适选基金;其次运用基金分析评价体系深入分析基金的中长期收益、业绩波动性、投资风格等指标,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备选基金;最后综合评价子基金及管理公司的运作合规性、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结合投研团队、投资理念和投资流程等方面来确定拟投子基金,进入投资备选库。
具体流程如下:(1)定量分析确定适选基金根据养老目标基金投资限定的时间、规模等量化指标对基金进行初步筛选并确定适选基金。
基金经理应当在投资时关注所投基金是否满足以上限制,同时资本市场风险监控室应当在基金入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库时就是否满足以上标准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合同投资范围限制等进行控制。
(2)深入定量分析确定备选基金运用基金分析评价体系,对适选基金进行中长期收益、业绩波动性、投资风格、业绩归因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i)基金中长期收益分析:分析基金绝对和相对表现;(ii)业绩波动性分析:分析基金的波动性和回撤;(iii)投资风格分析:确认基金的投资风格,以及基金投资风格的稳定度;(iv)基金业绩归因分析:分析管理人投资绩效的来源(资产配置、择时和选股能力);(3)深入定性分析精选基金通过对备选基金进行尽职调查,在充分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产品和投资团队的基础上,选择投研团队稳定、投研实力突出、风险内控制度完备和长期可查业绩良好的基金:(i)基金公司:公司历史、规模和管理者、股东结构、产品种类、竞争优势、考核机制等;(ii)基金产品:成立时间、投资理念、费率水平、资产增长、客户分布状况和投资限制等;(iii)投资流程:基金决策机制、投资人员和研究人员的权责划分等;(iv)投资团队:重点关注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投资风格、过往经历等;(v)投资策略: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策略,在特定市场条件下策略的适应性等。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对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
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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