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126)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 指数型股票成立时间为2022年11月07日
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017126成立时间为2022年11月07日,属于指数型股票,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基金托管人,基金经理人是周晶、丰晨成成立来分红,目前成立以为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该基金属于指数型股票基金,目前管理费率为0.50%(每年)托管费率。
基金全称: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发起联接C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17126
发行日期:2022年11月07日
资产规模:0.05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06日)
份额规模:0.0499亿份(截止至:2022年12月06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经理人:周晶、丰晨成成立来分红
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基金经理人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0.50%(每年)托管费率
托管费率:0.10%(每年)销售服务费率
最高认购费率:0.00%(前端)最高申购费率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跟踪标的
跟踪标的: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本基金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对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部分的投资,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
基金管理人也可适度投资其他非成份股以增强基金收益。
目标ETF投资策略1)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可以通过申购及赎回目标ETF基金份额,也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ETF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根据开放日申购赎回情况、综合考虑流动性、成本、效率等因素,决定目标ETF的投资方式。
2)投资组合的调整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转融通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创业板和其它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聚股通无关。聚股通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聚股通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聚股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聚股通”,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