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455)富国蓝筹精选股票(QDII)人民币基金代码 QDII成立时间为2019年06月13日

  富国蓝筹精选股票(QDII)人民币基金代码007455成立时间为2019年06月13日,属于QDII,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基金托管人,基金经理人是张峰、宁君成立来分红,目前成立以为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该基金属于QDII基金,目前管理费率为1.80%(每年)托管费率。

  基金全称: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富国蓝筹精选股票(QDII)人民币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07455

  发行日期:2019年06月13日

  资产规模:13.38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份额规模:7.4418亿份(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经理人:张峰、宁君成立来分红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基金经理人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1.80%(每年)托管费率

  托管费率:0.35%(每年)销售服务费率

  最高认购费率:1.20%(前端)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最高申购费率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MSCI中国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跟踪标的

  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和境外市场。

  通过宏观策略研究,对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全球资产配置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追求投资组合的稳健增值。

  此外,本基金将持续的进行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的做出相应的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MSCI中国指数为代表的中国相关蓝筹股,上市地点包括美国、香港、台湾、新加坡、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通过自下而上的积极策略,精选个股。

  (1)中国相关蓝筹股的界定中国相关蓝筹股的界定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中国相关股票以及蓝筹股。

  1)中国相关股票的界定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相关股票的定义也变得更加宽泛,我们认为中国相关股票涵盖:①上市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境内;②上市公司有50%以上业务收入、盈利、资产或者制造活动来自中国境内;③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在中国境内,且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也在中国境内。

  2)蓝筹股的界定及投资策略通常,蓝筹股是指经营业绩较好、盈利质量较高、竞争力较强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具体来看,蓝筹股可以分为传统行业中的蓝筹股和新经济中的蓝筹股。

  对这两类不同的蓝筹股投资策略也有一定差异。

  ①传统行业中的蓝筹股传统行业中的蓝筹股,是指在所属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竞争优势明显,经营稳健,持续分红能力较强,流动性好的上市公司,港股和美股上市公司按照GICSSub-industry分类市值排名在前50%,A股上市公司按照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市值排名在前50%(若按照以上行业分类,细分行业内公司不足5家,则不受以上限制)。

  由于行业已经基本处于低增速甚至不增长的状态,所以将以价值或者价值成长为主要的投资策略,重点考察公司在行业的市占率、竞争壁垒、市盈率、市净率、股本回报率、现金流情况、分红情况等。

  ②新经济中的蓝筹股新经济中的蓝筹股,是指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方向的新兴产业中的相关公司,该类公司业绩增长迅速,拥有核心竞争力,发展空间广阔,收入增速在GDP增速两倍及以上。

  由于新经济行业依然处于高速增长期,而且技术、商业模式都在不断变化之中,投资时会重点考察管理层的战略和执行力,公司商业模式的优劣,竞争格局和壁垒,市盈率和增长率的比值等成长性的指标。

  (2)MSCI中国指数成分股的投资MSCI中国指数是MSCI覆盖中国的旗舰指数,是目前全球投资中国基金使用最广泛的基准。

  MSCI中国指数目前选取了香港H股、内地B股、红筹股以及海外上市中国公司,覆盖了中国优质的上市公司资产。

  同时,随着MSCI中国指数纳入中国A股,该指数将成为覆盖中国优质上市公司最全面的指数。

  我们认为MSCI中国指数成分股是本基金界定的中国相关蓝筹股的最佳代表,因此,我们将运用上文提到的蓝筹股的投资策略,通过主动选股,将重点投资于MSCI中国指数的成分股。

  此外,由于指数调整的滞后性,我们也将对MSCI中国指数成分股之外,符合本基金对于中国相关蓝筹股界定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精选配置。

  如果未来MSCI中国指数出现对基金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无实质性影响的变化(包括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上述投资策略进行调整,报监管机构备案,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对于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进行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的债券投资。

  5、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也通过详实的案头研究和深入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优秀的MSCI中国指数相关的偏股型基金进入组合,它具有以下特征:(1)由历史业绩出色、发展态势良好和拥有强大投资研究团队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3)拥有与本基金相似投资理念,立足于“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

  6、衍生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期货、期权、权证、互换、远期、结构性投资产品等衍生品投资。

  通过对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衍生品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基金还将利用衍生品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7、汇率避险策略紧密跟踪汇率动向,通过对各国/地区的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汇率走势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相关外汇研究机构的成果,研判主要汇率走势,并适度投资境外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以降低外汇风险。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

  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

  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

  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本基金整体的流动性安全。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产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

  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上一篇:(012870)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人民币C基金代码 QDII成立时间为2017年04月24日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聚股通无关。聚股通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聚股通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聚股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聚股通”,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