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50)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FOF)基金代码 FOF成立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
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FOF)基金代码013150成立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属于FOF,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基金托管人,基金经理人是孙梦祎、李少华成立来分红,目前成立以为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该基金属于FOF基金,目前管理费率为0.80%(每年)托管费率。
基金全称: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FOF)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13150
发行日期:2021年07月30日
资产规模:0.16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份额规模:0.1678亿份(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经理人:孙梦祎、李少华成立来分红
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基金经理人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0.80%(每年)托管费率
托管费率:0.20%(每年)销售服务费率
最高认购费率:0.80%(前端)最高申购费率
最高赎回费率:0.50%(前端)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70%跟踪标的
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风险预算模型。
资产配置策略(1)基于目标波动率控制的风险预算策略本基金为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中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长期资产配置以非权益类资产为主,权益类资产为辅。
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或最近连续4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均高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的投资占比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
资产价格快速下跌过程中经常伴随波动率的明显上升,通过控制组合波动率的上限,并根据回撤幅度限额对组合进行风险预算,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组合的下行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目标为力争按滚动6个月计算的年化波动率不超过10%。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选择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的子基金进行配置,不同基金分类下,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全市场优选基金进行投资。
(1)基金分类本基金将根据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实际投资组合等维度对初选基金进行细化分类,提升相同分类下不同基金之间的可比性。
资产类别可包括权益类、商品类、债券类、货币市场类。
本基金也会根据基金实际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以及持仓比例等因素,对基金类别进行细分。
(2)基金的筛选基于对全市场基金的分类,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在同一基金类别下,通过历史业绩和风险、基金经理和团队等维度综合评判和打分,甄选其中优秀基金作为投资标的。
基金的筛选具体包括:基金历史业绩及归因:被动管理型基金将主要考察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跟踪误差等指标。
主动管理型基金将主要考察收益率、波动率、最大回撤、风险收益指标,以及通过量化分析手段,对基金收益来源进行分析。
基金产品:主要考察基金规模、成立时间、基金费率、持有人结构、申赎限制、场内流动性(如为上市基金)等因素。
基金经理:主要考察基金经理从业经历、管理本基金的年限、历史管理业绩等。
主动管理型基金还将考察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及稳定性。
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管理平台,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表现和基金经理的发挥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
本基金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旗下基金业绩、投资团队稳定性等。
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多元资产分散配置本基金以可投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估值盈利数据、市场容量和流动性等指标为基础,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和风险预算模型,自上而下的评估不同资产以及资产内部主要行业及板块的潜在风险收益表现,目标是筛选出预计风险调整后收益较好的资产及行业板块。
本基金将优选风险调整后收益较好的资产及行业板块进行配置,在风险目标范围内,根据市场变化动态分配权益类、非权益类和现金类等资产的风险权重,以及权益类资产内部的A股、港股和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权重。
现代组合投资理论和组合投资实践都表明,不同资产的特质化风险长期来看并不能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而分散配置多元资产能有效消除此类风险。
FOF可以通过子基金的合理配置,适度增加A股以外资产的投资,进一步拓展了FOF组合的有效前沿,优化组合层面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股票、债券资产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直接投资股票、债券等基础资产作为投资基金的补充,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对应资产没有合适基金标的;二、通过对基础资产的投资可以获取比基金标的更优的风险收益特征。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或最近连续4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均高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份额)、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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