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826)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 FOF成立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
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013826成立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属于FOF,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基金托管人,基金经理人是王帆成立来分红,目前成立以为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该基金属于FOF基金,目前管理费率为0.60%(每年)托管费率。
基金全称: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
基金简称: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13826
发行日期:2021年11月05日
资产规模:2.01亿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份额规模:2.1223亿份(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基金托管人
基金经理人:王帆成立来分红
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基金经理人
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管理费率
管理费率:0.60%(每年)托管费率
托管费率:0.15%(每年)销售服务费率
最高认购费率:0.50%(前端)最高申购费率
最高赎回费率:0.00%(前端)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8%+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2%跟踪标的
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风险等级限制在稳健级,并力争在此风险等级约束下取得最大收益回报,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资产配置策略大类资产配置具体分为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和纪律性再平衡。
1、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战略资产配置通过对各大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性进行分析,结合组合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制定出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形成组合投资的“锚”。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目标养老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国内资本市场的波动性以及所投资各类资产的相关性,设定权益类资产配置目标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固定收益类及其他类资产的配置目标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权益类资产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指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超过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战术资产配置策略战术资产配置通过对各大类资产的宏观驱动因素、资本市场变化、政策取向等进行分析,对战略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偏离,对看多的资产高配、看空的资产低配,以获取相较于“锚”的超额收益。
其中权益类资产实际投资比例不得高于配置目标比例加上5%,也不得低于配置目标比例减去10%,即权益类资产实际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
3、纪律性再平衡策略纪律性再平衡是组合获取长期较好业绩的保障,在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战略配置基准一定幅度后,使各类资产的比例重新回归到战略配置基准或其他预设的比例以内,使得组合风险始终在目标范围内。
A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量化分析构建备选股票池,并结合定性分析甄选出最终的投资标的。
(1)定量分析量化指标主要包括风险、分红、价值三类因子。
1)风险因子主要指标包括最近一个季度、半年、一年的股价波动率。
2)分红因子主要指标包括最近一年、三年、五年的股息增长率、最近一年的股息率等。
3)价值因子主要指标包括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2)定性分析1)成长性。
考察公司的业绩成长性和可持续性,考察公司的业绩增长质量和行业竞争优势。
2)盈利能力。
考察公司的盈利模式、盈利规模和盈利稳定性。
3)治理结构。
考察公司制度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考察公司的激励机制。
4)创新能力。
考察公司在产品、渠道、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
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侧重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对上市公司所处的成长阶段、盈利模式、管理团队、创新能力等核心要素进行综合判断,选出优质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底层资产投资策略在底层资产选择层面,本基金将重点选择风险可控并有长期稳定超额收益的基金作为底仓配置,选择风格稳定的基金配合风格配置。
具体的投资工具除证券投资基金外,本基金还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适当参与股票及债券等的投资。
1、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策略基金精选部分以长期可持续的超额收益能力作为核心目标,通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基金筛选并完成组合构建,以获取基金精选层面的α收益。
基金精选具体包括定量筛选、定性评估、基金池管理和基金投资。
具体为:(1)定量筛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经理的能力和风格进行定量分析。
根据不同基金的风险收益定位,将基金划分为权益类基金、固收类基金、货币类基金等。
依据管理方式不同将基金进一步区分为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
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中包含综合类基金和风格类基金两类。
两类产品的筛选方式有所不同。
综合类基金筛选时重点关注基金不同时间维度的风险类指标、综合类指标和能力类指标。
其中,风险类指标包括最大回撤、下行指标等;综合类指标包括P指标、夏普比率、信息比例等;能力类指标包括选股能力、择时能力指标等。
风格类基金关注的风格主要包括大小盘、价值成长风格,筛选时重点关注基金风险类指标以及基金目标风格的突出性、稳定性、风格收益能力等情况。
其中风险类指标包括最大回撤、下行风险指标等。
主动管理债券型基金的筛选重点关注基金不同时间维度的风险类指标和综合类指标,其中风险类指标包含最大回撤、下行风险指标;综合类指标包括P指标、夏普比例等。
被动管理类基金是资产配置的工具类产品,在基金筛选中更关注流动性以及跟踪误差,对于增强型指数基金增加增强效果的评估。
在实际投资中,原则上会参考以上量化标准进行基金筛选,但会根据资本市场变化、证券基金研究投资实操情况做适当调整。
(2)定性评估对于符合定量筛选标准的基金,通过尽职调查进行定性评估,了解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特征,与定量分析的结果进行交叉检验。
尽职调查重点在于分析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和业绩可持续性。
尽职调查主要就公司投资理念、投资流程、投研团队、风险管理框架与方法、投资策略等角度展开。
(3)基金池管理对于符合定量和定性筛选标准的基金将进入基金池。
目前天弘基金池包含三级基金池---基础池、重点池、核心池,其中核心池从属于重点池,重点池从属于基础池。
基金池又按照投资场景不同分为两类---综合能力基金池和风格基金池。
其中,综合能力基金池由各方面能力相对均衡稳定、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能获取超额收益的基金构成;风格基金池由具备稳定突出风格的基金构成,具体风格包括各行业、主题的赛道类、成长和价值类等。
为使得基金池中的基金符合定量和定性筛选标准,对入池基金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并及时调整。
建立完善的基金池管理制度,规范基金池的出入池标准和程序。
对基金池及基金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相关投研人员共同商议,确保基金投资风险可控。
对于基金核心池与重点池基金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关注近期风险,确保基金符合投资标准。
(4)基金投资权益类基金的投资上,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核心-卫星”策略从上述基金池中优选基金构建组合。
其中,核心部分主要选取基金池中具有长期稳定超额收益的综合型权益基金、基本面长期向好的赛道类基金。
卫星部分,主要根据中短期资本市场走势、行业景气度,配置宽基和赛道类权益指数基金,此类基金以成本低、流动性高为特点,主要承担资产配置快速执行、短期择时、应对大额赎回等临时任务。
固收类基金的投资上,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通过分析债券市场收益率和信用等级利差的变化趋势,确定固收类资产的期限结构和信用配置策略。
并在此基础上,优选风险控制能力较强、业绩稳定性更高的固收类基金开展配置。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交易日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
本基金目标是将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权益类资产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指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超过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
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不得高于配置目标比例加上5%,也不得低于配置目标比例减去10%,即权益类资产实际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准予注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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