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促进公募REITs市场健康发展
10月21日讯: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资产范围,丰富投资者选择,促进公募REITs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此次修改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相关表述“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将变为“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清洁能源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推进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公募REITs,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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